寧夏殘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區代表大會。
全區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,由自治區殘聯主席團召集。代表中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應超過半數。
自治區代表大會職權是:
一、審議自治區殘聯主席團報告,確定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方針和任務;
二、提出《中國殘疾人聯合章程》修改意見;
三、選舉寧夏殘聯主席團。